LED 照明設計術語
作者: 來源: 更新時間:2016-01-08 閱讀數:541
光通量: 符號 Φ,單位 流明 Lm, 說明 發光體每秒種所發出的光量之總和,即光通量。
光強:符號 I,單位 坎德拉 cd,說明 發光體在特定方向單位立體角內所發射的光通量。
照度:符號 E,單位 勒克斯 Lm/m2,說明 發光體照射在被照物體單位面積上的光通量。
亮度:符號 L,單位 尼脫 cd/m2,說明 發光體在特定方向單位立體角單位面積內的光通量。
光效:單位 每瓦流明 Lm/w,說明 電光源將電能轉化為光的能力,以發出的光通量除以耗電量
來表示。
平均壽命:單位 小時,說明 指一批燈泡至百分之五十的數量損壞時的小時數。
經濟壽命:單位 小時,說明 在同時考慮燈泡的損壞以及光束輸出衰減的狀況下,其綜合光束輸
出減至一特定的小時數。此比例用于室外的光源為百分之七十,用于室內的光源如日光燈則為
百分之八十。
色溫:光源發射光的顏色與黑體在某一溫度下輻射光色相同時,黑體的溫度稱為該光源的色
溫。
光源色溫不同,光色也不同,
色溫在 3300K 以下有穩重的氣氛,溫暖的感覺;
色溫在 3000--5000K 為中間色溫,有爽快的感覺;
色溫在 5000K 以上有冷的感覺。不同光源的不同光色組成最佳環境。
色溫光色 氣氛效果
>5000K 清涼(帶藍的白色) 冷的氣氛
3300-5000K 中間(白) 爽快的氣氛
<3300K 溫暖(帶紅的白色) 穩重的氣氛
a. 色溫與亮度 高色溫光源照射下,如亮度不高則給人們有一種陰氣的氣氛;低色溫光源照射
下,亮度過高會給人們有一種悶熱感覺。
b. 光色的對比 在同一空間使用兩種光色差很大的光源,其對比將會出現層次效果,光色對比大
時,在獲得亮度層次的同時,又可獲得光色的層次。
c. 顯色性:光源的顯色性是由顯色指數來表明,它表示物體在光下顏色比基準光(太陽光)照明
時顏色的偏離能較全面反映光源的顏色特性。
d. 顯色分兩種:忠實顯色,能正確表現物質本來的顏色需使用顯色指數(Ra)高的光源,其數值
接近 100,顯色性最好;效果顯色,要鮮明地強調特定色彩,表現美的生活可以利用加色法來
加強顯色效果。采用低色溫光源照射,能使紅色更鮮艷;采用中色溫光源照射,使藍色具有清
涼感;采用高色溫光源照射,使物體有冷的感覺。